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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充市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基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时间:2017-01-22 11:14点击数: 次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南充市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南充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025


 

 

南充市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

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30号)文件精神,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精准、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增进流动人口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为抓手,加强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不断完善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能力,重点保障农民工和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使流动人口了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基本防治知识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计生基本知识,养成“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提高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使流动人口逐步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共72个、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共72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共72个(2016年各县(市、区)按照企业、学校、家庭各2名进行推荐报送)。省、市将择优上报,国家将对各地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申报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阵地。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社区等场所,根据流动人口规模和构成等因素,依托卫生计生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一批具有特色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阵地,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健康宣传专项活动。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开发、制作、发放流动人口易于接受的宣传品和宣传资料,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项目;合理运用各种适宜的媒体形式,并利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流动人口熟悉相关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

(三)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试点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每年都要打造一定数量、富有流动人口特色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四)开展健康知识咨询和讲座。各地要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关怀关爱 “人口流动、健康同行”系列活动,通过健康知识咨询、讲座,对广大流动人口进行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心理健康等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五)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服务范围,并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1.新时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健康教育。以新时代流动人口(农民工)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通过多种方式以及新媒体手段,开展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并形成一支文化程度较高、沟通能力强、热心为工友服务的流动人口(农民工)志愿者队伍,结合社区已有的志愿者团队,加强健康知识培养、健康指导能力培训,通过社区牵头、工友带动,由外及内地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队伍中传播健康知识。

2.流动妇女健康教育。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科学育儿、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为主题,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政策,做好跨区域服务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和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利用水平,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能力。

    3.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与本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配合,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青少年健康发展、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讲究个人卫生、口腔保健、坚持运动、烟草危害等健康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发放健康生活手册等,提高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学龄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

  (六)引导流动人口接受健康服务。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6项基本公共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流动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接受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计划生育、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

  (七)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送关怀、送服务”的关怀关爱服务活动。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通过走访、扶助和慰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困难和需求,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卫生计生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方法步骤

创建工作每年具体按照两个阶段进行:

(一)实施及申报阶段:1030日前,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发动本辖区内企业、学校和家庭积极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各县(市、区)创建示范企业、学校和家庭在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完善的基础上,向市卫生计生委基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提交申报表报送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创建单位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人:张兰 邮箱:315877115@qq.Com)。

(二)组织评审阶段:1115日前,市卫计委根据各县(市、区)企业、学校、家庭的申报情况,组织复查评审;112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报送我市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创建单位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作为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工信、工商、教育等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中。

  (三)探索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运行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四)做好收集与宣传。在开展健康教育过程中,要做好留存完整的健康教育行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定期做好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经验的总结评价,及时报送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切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积极创造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创建期间,切实加强对创建单位和家庭的工作指导,注重研究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到上级部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审核检查评估,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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