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发布:市卫计委时间:2017-02-09 19:40点击数: 次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8-11 】 【关闭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0.4%,占全国常住人口的16.1%。人口的持续老龄化使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患病率上升,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相对降低,养老与健康服务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在此背景下,2016年8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有着怎样的背景和意义?又有哪些措施?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是我省养老健康服务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推动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我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支撑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健康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将其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大提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预防为主,把着眼点放在健康上,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更加重视人民健康状况,特别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2013年9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以下简称《意见》),勾画了养老健康服务业未来的发展蓝图,明确了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原则、任务及保障措施。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为科学统筹全省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老龄办及省中医药局等9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发展目标
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17年,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初步融合;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主要任务
六大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主要通过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等措施。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主要通过对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简化其申报流程、纳入行业统一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等措施。三是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养老服务。主要通过统筹规划布局、支持老年专科医院建设、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等措施。四是统筹医疗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主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社区医养融合服务、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推进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等措施。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明确社会力量可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简化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六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主要通过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合作,将中医药“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加强督导考核等措施。《实施意见》要求,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负责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