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发〔2015〕86号
南充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
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饮用水卫生检测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150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南充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魏宏省长提出明确要求,要在今年全部解决我省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此,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卫生和计生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强力推进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疾控机构实施水质监测、卫监机构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明确各自职责,抓好任务分解,将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15年全市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100%。
三、提升工作质量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工作方法、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适应监测工作的需求。负责水质检测的实验室要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校对,对尚未通过计量认证的水质检测指标,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计量认证。监测数据网络填报按照谁检测、谁填报、谁审核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测数据内部审核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可靠,不断提升监测工作的质量。
四、做好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在具体执行时,可以2015年中财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为基础开展此项工作,监测点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对计划外的监测经费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当地疾控机构配备必需的检测设施、设备,充实专业检测队伍,确保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测监督管理,及时对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发现水质指标不符合标准限值规定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饮用水相关单位、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南充市卫生局
2015年5月26日
南充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全覆盖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农村饮用水监测点开展水质卫生监测,系统了解我市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
全市所辖全部乡镇。
三、监测点设置
每个乡镇设2个监测点,监测点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分散式供水,其中1个监测点应设置在农村学校。监测点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点基本情况。
2.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氨氮的检测。各监测点于丰水期采样检测1次。
五、结果分析和报告
1.各县(市、区)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填报时监测点类型选择“市级监测点或常规工作”。网络直报时限为10月10日,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2.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应在每批次水样水质检测完成出具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3.各县(市、区)于12月底前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相关技术报告报市疾控中心。
六、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培训、技术指导、分析总结与报告工作。市疾控中心应加强监测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做好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
附表:水质检测结果报告表
附表
水质检测结果报告表
水样类型: □出厂水 □末梢水(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选末梢水)
采样地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水厂、分散式供水点编码 □□□□□□□□□(前6位为县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为各县工程顺序码,由县级统一编码,如编码超过一千个,顺序码可多加1位。)
一、水厂基本信息
1.水厂名称:
水厂地址: 市 县 乡镇 村
2.水源水类型:
地表水:□江河 □湖泊 □水库 □沟塘 □溪水 □其他
地下水:□深井 □泉水 □浅井 □其他
3.供水方式:
集中式:
□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沉淀过滤
□仅消毒
□不处理
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 □手压泵 □人力取水
其他制水工艺:
深度处理(臭氧活性炭、膜工艺等) 有□ 无□
特殊处理(除氟、除砷、除铁、除锰等)有□ 无□
其他
4.消毒方式:□液氯 □漂白粉 □二氧化氯 □复合二氧化氯
□臭氧 □紫外线 □一氯胺 □其它 □不消毒
5.消毒设施使用情况:□无消毒设备 □按要求使用 □偶尔使用
□不使用
6.卫生许可情况: □有卫生许可 □无卫生许可
7.水厂信息
建成时间: 年 月 正式运营时间: 年 月
总投资(万元): 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供水覆盖人口数: 人
水厂水质检验室配置情况:□有检验室 □无检验室(非必填)
(水质检测能力: □□□ 项)
设计供水能力(吨/日): 实际供水能力(吨/日):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
□高氟 □高砷 □苦咸水 □缺水 □污染水(主要污染物 )
8.农村学校基本情况(仅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
工程类型:□集中式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
学校类别(可多选):□小学 □初中 □高中 □高中以上
办学性质: □公办 □民办 □其他
学生总数: 人,住宿学生数: 人 教职员工数: 人
二、水质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测指标 |
检测结果 |
1 |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
2 |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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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
|
…… |
…… |
…… |
注:当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检测值超过GB5749-2006限值要求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及耐热大肠菌群。
南充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