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发〔2016〕146号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相关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管理模式,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大力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下称“双随机”)的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卫生计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敏感问题,未建立全系统良好的监管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及时制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敏感问题为导向,依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79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限制应用临床医疗技术日常监管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中要明确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针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按照川卫办发〔2015〕279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行政检查权裁量空间,完善卫生计生各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原则,采取机选或摇号等有效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建立完善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有条件的市州可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也可探索性地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现场监督等形式,强化过程监督。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科室: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各县市区要对照四川省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对于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对于未明确规定的要抓紧制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科室: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医政药政科等有关科室,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探索开展联合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同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按要求抽查结果录入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真正达到有效震慑的目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要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科室: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五)健全信用体系衔接机制,整合形成统一监管平台。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系统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本系统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或违法违纪者要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积极依托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科教科(行政审批科),配合科室: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医政药政科等有关科室,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组织和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双随机”抽查监管措施,形成上下协调的抽查监督管理体系。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或机构对接,制定明确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方案。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细化推进“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分解“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实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双随机”抽查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和列入本科室、本单位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注重宣传培训,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单位要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和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12320、12356等热线电话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印发